材料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交大〔2019〕220号)规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综合评定、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陈俊兴等291名同学为2021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0月15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老师 62789490
邮箱:51540124@qq.com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