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学院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汇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向参评全体学生公示3天(名单见公示表)。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 日—9月26 日。公示期内,若学生对测评结果有疑问,可向测评小组提出,评议小组需在3日内予以答复。若有其他问题,请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邢老师1730021339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宋老师1343610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