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明德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求及相关评选办法,经学生提出申请及学院综合评定后,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面向本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 日—10月31 日。公示期内,若学生对测评结果有疑问,可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邢老师1730021339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宋老师134361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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