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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1-13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根据学校《关于报送2026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实际,经学院讨论,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

长:王俊杰  

副组长:  、黄丽君

 员:宋若愚、杨玺张兰芳牟元华黄炎昊、赵楠

 督:韩正清

 书:樊星烁  

二、接收细则

1.接收条件: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申请转入的,高考选考科目应为物理、化学,暂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接收理工类招生专业。

3)学业困难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学院要出具《学业困难认

定证明》,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出勤、考试诚信、帮扶记录、是否“专业不适应”导致。

4)有校级及以上处分记录的不予转入

2.接收专业与名额:

转入比例为本专业年级学生具体人数为:

序号

专业

选拔型计划

发展支持型计划(人)

考核内容

1

材料类

60

6

综合面试

2

智能材料与结构

60

6

综合面试

说明:转入材料类的学生,需参加专业分流,再确定专业。

3.接收考核方式

学院组织综合面试,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成绩大于等于60且在指标内择优录取。综合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学习能力专业认知等。

三、转出细则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四、工作安排

1.学校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后一周内,学生可向学院教学办咨询转专业事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填报,并将相关材料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到教学办樊星烁老师处

2.学业困难学生申请帮扶性转专业时综合面试的基础上,

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拟转入的学生最终名单由考核工作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六、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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