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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一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8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全体中心组成员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材料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一)自主学习:3月18日—23日全天

(二)集中学习:3月24日9:00—12:00

二、集中学习地点

南岸校区材料学院会议室

三、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两会”精神,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

四、参会人员

周平、王俊杰、韩正清、黄丽君、郭鹏、赵毅、李力、何丽红

五、学习安排

(一)会前自学

1.重要理论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

2.重要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9日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0日会议精神;2026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2026年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2026年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精神;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二)集中学习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两会”精神。

(三)交流研讨

中心组成员代表结合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四)点评总结

认真进行学习总结。

六、学习要求

(一)准时参加学习。全体参学人员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同时准时参加集中学习,因公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将请假条于3月19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备案。严格签到考勤,全体参学人员现场签到。

(二)认真完成自学。全体参加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务,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认真自学。

(三)做好交流研讨准备。请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思想认识、谈心得体会。提前撰写发言提纲,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5分钟。

特此通知  

    材料学院党委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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