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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材料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4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全体中心组成员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材料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3期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次集体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一)自主学习:5月6日—11日全天

(二)集中学习:5月12日8:30—11:00

二、集中学习地点

科学城校区材料学院会议室

三、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时代内涵,以实干实绩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

四、参会人员

周平、王俊杰、韩正清、黄丽君、郭鹏、赵毅、李力、何丽红

五、学习安排

(一)会前自学

1.重要理论文章:推动全面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2.“十五五”规划学习专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二)集中学习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

(三)交流研讨

中心组成员代表结合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四)点评总结

认真进行学习总结。

六、学习要求

(一)准时参加学习。全体参学人员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同时准时参加集中学习,因公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将请假条于58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备案。严格签到考勤,全体参学人员现场签到。

(二)认真完成自学。全体参加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务,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认真自学。

(三)做好交流研讨准备。请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思想认识、谈心得体会。提前撰写发言提纲,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5分钟。

特此通知  



    材料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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