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五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作者:     浏览量:   分享到:

全体中心组成员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党建思想,结合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材料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次集体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一)自主学习:7月13日—19日全天

(二)集中学习:7月20日9:00—12:00

二、集中学习地点

南岸校区材料学院会议室

三、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

四、参会人员

周平、王俊杰、韩正清、黄丽君、郭鹏、赵毅、李力、何丽红

五、学习安排

(一)会前自学

1.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新华社老党员张连生的回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德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重要理论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3.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专题:中央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集中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教育部党组传达学习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

(三)交流研讨

中心组成员代表结合学习主题作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

(四)点评总结

认真进行学习总结。

六、学习要求

(一)准时参加学习。全体参学人员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同时准时参加集中学习,因公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将请假条于79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备案。严格签到考勤,全体参学人员现场签到。

(二)认真完成自学。全体参加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务,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认真自学。

(三)做好交流研讨准备。请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思想认识、谈心得体会。提前撰写发言提纲,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时间5分钟。

特此通知  

    材料学院党委

2026713


扫描此二维码手机上查看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