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及《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学院各专业办学条件,特制定学院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平
副组长:梅迎军 黄莺
成 员:向阳开李 力 黄维蓉 牟元华 周 超
秘 书:韩乐文 刘 振
三、接收计划
1.接受计划及条件
专业 |
年级 |
接受名额 |
接受对象 |
报名条件 |
材料类,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两个专业 |
2018 |
10 |
2017、2018级学生 |
1.平均绩点不低于1.8;2.无违纪记录;3.无补考记录 |
应用化学 |
2018 |
3 |
原则上应满足接受条件,如确有特长,适合在材料类或应用化学专业学习的,可接受申请。
2.报名
凡申请转入的学生,学生于春节学期开学前二周在教务管理系统线上填报转专业申请。
3.学院完成资格初审
根据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按照150%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二)招生录取时按文史类专业招入转入理工类专业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七)已参加专业分流的。
五、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将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页公布,请报名学生特别关注。
(二)考核方式及占比
采取综合考核或面试两种方式。
当接受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少于接受名额时,由考核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综合考核确定。当接受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超过接受名额时,采取面试方式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接收,相同成绩情况下依次按高等数学、英语高低排序确定。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学生在校必修课程成绩单、各类奖励、获奖等证明材料。
面试:综合素质50分、专业基础知识50分,共100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