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
(一)复试组织与实施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平
副组长:梅迎军 黄 莺
成 员:向阳开 李力 王瑞燕 黄维蓉 周超 郭小峰 王锋
秘 书:韩乐文
(二)复试分数要求
本年度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要求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公布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70 |
39 |
59 |
085204 |
材料工程 |
270 |
39 |
59 |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1.笔试
(1)专业课复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科目见《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以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笔试科目为《高分子材料科学》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专业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时间每名考生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需提供相关学业证明材料,如加盖本科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英语过级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各类获奖等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2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四)复试组织与实施
1.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复试达到分数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1)报到
时间:3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一教学大楼二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韩乐文主任处)。
(2)笔试
时间:3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具体笔试地点报到时公布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和网站)。
(3)面试
时间:3月23日(周六)下午14: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公布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和网站)。
(4)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报到时与韩乐文老师联系(023-62789521),确定考试科目。笔试时间:3月22日13:30-15:30,16:00-18:00;笔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
第二阶段:复试调剂考生
(1)申请调剂
时间:3月21日12:00-3月22日12:00
要求: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按正常程序完成调剂手续(既包括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受本校内部调剂考生)。
(2)报到
时间:3月24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一教学大楼二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办韩乐文主任处)。
(3)笔试
时间:3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0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具体笔试地点报到时公布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和网站)。
(4)面试
时间:3月25日(周一)下午14:30
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具体面试地点报到时公布在学院信息公告栏和网站)。
(5)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报到时与韩乐文老师联系(023-62789521),确定考试科目。笔试时间:3月25日13:30-15:30,16:00-18:00;笔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
2.复试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思想政治考核表;(4)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注册学生证)及复印件。
其中学历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交报到处,复印件上考生手写“我保证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否则后果自负”,并签名。
3.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接受体格检查。考生报到期间可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提前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来校复试时将体检结果交至我校校医院即可。
具体安排见研招网。
4.其他说明
(1)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并带体检费和复试费;
(2)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己放弃复试;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调剂
(一)调剂名额
本年度我院在 “材料工程”(专业代码:085204)专业型硕士学位点接收校外调剂申请,拟调剂录取名额为10人。
(二)调剂原则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具体要求是: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选拔原则
(1)本科专业为(08040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报考专业是材料工程或相近专业,初试与我校材料工程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为第一顺位。
(2)报考专业是材料工程或相近专业,初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③数学二,④与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若报考专业为相近专业,其初试单科成绩满足如下要求:满分等于100分的科目大于等于39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大于等于59分,此类调剂考生为第二顺位。
(3)其它的为第三顺位。
(三)调剂程序
所有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申请调剂我校,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书发放备选库,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录取
按《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
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23-62789521
(一)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 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检书记023-62789511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0日